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薛文江,冯伟,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康平支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0)辽0191民初3591号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公告人 |
辽宁省沈阳市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冯伟:本院受理原告薛文江与被告冯伟、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康平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辽0191民初359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06-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