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陶明亮,郭桂芝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辽0124民初1390号 |
案由 |
离婚纠纷 |
公告人 |
辽宁省沈阳市法库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郭桂芝:本院受理原告陶明亮与被告郭桂芝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辽0124民初139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09-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