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曹洁群,刘永强,刘永丽, 内蒙古立信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锡林浩特市君融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 ,内蒙古君信投资实业有限公司 ,内蒙古君融投资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锡林浩特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内蒙古君融投资有限公司、锡林浩特市君融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立信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刘永强、内蒙古君信投资实业有限公司、刘永丽:本院受理申诉人曹洁群诉你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风险告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5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1-10-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