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邹成伟,邹平,华鑫,邹建文, 甘肃山丹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甘0725民初64号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甘肃省张掖市山丹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邹成伟、邹平:本院受理的原告甘肃山丹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邹成伟、邹平、华鑫、邹建文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甘0725民初6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06-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