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邹平贵, 郎溪县十字镇宝捷汽车美容店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皖1821民初137号 |
案由 |
修理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安徽省宣城市郎溪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邹平贵:本院受理原告郎溪县十字镇宝捷汽车美容店诉邹平贵修理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皖1821民初13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06-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