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赵继芬,柴明林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2021)晋0624民初634号 |
案由 |
离婚纠纷 |
公告人 |
山西省朔州市怀仁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柴明林:本院受理原告赵继芬诉被告柴明林离婚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2021)晋0624民初634号案件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和义务告知书、特别提示书、开庭传票、合议庭成员告知书、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1-07-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