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任富存,张宏旺 |
公告类型 |
执行文书 |
案号 |
(2020)晋0122执195号,(2019)晋0122民初907号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公告人 |
山西省太原市阳曲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张宏旺: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任富存与被执行人张宏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已向被执行人张宏旺发出(2020)晋0122执195号执行通知书,责令被执行人张宏旺在执行通知书确定的时间内履行阳曲县人民法院(2019)晋0122民初907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但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本院依法查封了被执行人张宏旺所有的位于阳曲县城南街富康家园10-2-1101号(房权证号为:房权证阳字第109766号)的房屋一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条规定,责令被执行人张宏旺在2021年10月9日前迁出上述房屋。到期仍不履行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强制迁出房屋被搬出的财物,由人民法院派人运至指定处所,交给被执行人,也可以交给他的成年家属,因拒绝接收而造成的损失,由被执行人承担。如构成拒执罪的将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
刊登日期 |
2021-09-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