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韩博,杨俊峰,赵宝伟, 阳曲县华龙宝建材有限公司山西盛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山西缘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公告类型
裁判文书
案号
(2019)晋07民初8号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公告人
山西省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
内容
阳曲县华龙宝建材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韩博诉被告山西缘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山西盛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杨俊峰、赵宝伟及你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19)晋07民初8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满后1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原告韩博在法定期限内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期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刊登日期
2021-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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