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郭宝成,郜俊生,啜宝花,郜鹏,高婧,逯林娟,武根桃, 太原市锦隆工贸有限公司 ,太原市中振精密铸造有限公司 ,太原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太原市鸿鹄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清徐县仁通宝交通设施制业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太原市中振精密铸造有限公司、太原市锦隆工贸有限公司、郜俊生、武根桃、郜鹏、高婧、清徐县仁通宝交通设施制业有限公司、太原市鸿鹄机械制造有限公司、郭宝成、啜宝花、逯林娟:本院受理原告太原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诉郭宝成、郜俊生、啜宝花、郜鹏、高婧、逯林娟、武根桃、太原市鸿鹄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太原市锦隆工贸有限公司、清徐县仁通宝交通设施制业有限公司、太原市中振精密铸造有限公司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审判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九时00分在本院第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1-05-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