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王晓红,范荣辉
公告类型
裁判文书
案号
(2021)皖0621民初2129号
案由
离婚纠纷
公告人
安徽省淮北市濉溪县人民法院
内容
范荣辉:本院受理王晓红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皖0621民初212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不准予原告王晓红与被告范荣辉离婚。案件受理费200元,公告费690元,由原告王晓红负担。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
2021-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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