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杨卫兵,常高保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晋0821民初860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山西省运城市临猗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常高保:本院受理原告杨卫兵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晋0821民初860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判决书的主要内容:被告常高保于本判决生效后立即归还原告杨卫兵借款24480元及利息(利息按月息1分,从2015年11月21日起计至归还之日)。案件受理费412元,公告费560元,共计972元,由被告常高保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西省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07-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