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张启红,吕建华,郭美莉
公告类型
其他
案号
-
案由
-
公告人
山西省运城市临猗县人民法院
内容
吕建华、郭美莉:本院受理原告张启红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原告诉求:1、请求依法判令二被告立即归还原告借款50000元借款及利息。2、请求依法判令二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庭111室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刊登日期
2021-06-20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