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六安爱家生活超市有限公司 ,温州市派克箱包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皖01民初1025号 |
案由 |
其他民事 |
公告人 |
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六安爱家生活超市有限公司:本院受理(2021)皖01民初1025号原告温州市派克箱包有限公司与被告六安爱家生活超市有限公司侵犯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皖01民初102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知识产权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1-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