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李全珍,李全忠,王建
公告类型
裁判文书
案号
(2021)皖1221民初5147号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公告人
安徽省阜阳市临泉县人民法院
内容
李全忠:本院受理李全珍诉你与王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已作出(2021)皖1221民初514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你与王建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5日内共同偿还李全珍借款利息9760元,并负担案件受理费50元。现王建不服判决已经提出上诉。因你地址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判决书、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刊登日期
2021-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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