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袁军, 马鞍山市花山区润达建材经营部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皖0503民初4468号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安徽省马鞍山市花山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袁军:本院受理原告马鞍山市花山区润达建材经营部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皖0503民初446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1-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