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毛宁,杨益超
公告类型
裁判文书
案号
(2021)皖0602民初471号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公告人
安徽省淮北市杜集区人民法院
内容
杨益超:本院受理原告毛宁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皖0602民初471号民事判决书一份。判决内容如下:一、被告杨益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偿还原告毛宁借款本金9500元及利息(自2021年5月14日起按照年利率3.85%计算至借款本金付清时止);二、驳回原告毛宁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50元、公告费690元,由被告杨益超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刊登日期
2021-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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