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燕龙峰,陈利,王显金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皖1621民初5291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安徽省亳州市涡阳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陈利、王显金:本院受理原告燕龙峰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涡阳县人民法院(2021)皖1621民初5291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涡北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供副本,上诉于安徽省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1-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