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陆广,黄杰兴,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圆通速递有限公司 ,湖南圆汇物流有限公司 ,桐庐安胜运输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黄杰兴、湖南圆汇物流有限公司、桐庐安胜运输有限公司:本院受理陆广诉黄杰兴、湖南圆汇物流有限公司、桐庐安胜运输有限公司、圆通速递有限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当事人诉讼须知、诉讼风险告知书、疫情提示书、质证及协商鉴定机构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送达后第3日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立案庭协商鉴定机构。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15日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1-09-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