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第三人-汪宁, 深圳诚傲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安徽华英新塘羽绒有限公司 ,沭阳裕展实业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0)皖1802民初4188号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深圳诚傲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安徽华英新塘羽绒有限公司诉你及沭阳裕展实业有限公司、第三人汪宁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目前地址不详,无法联系,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皖1802民初418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连带给付原告安徽华英新塘羽绒有限公司货款4112447.50元及逾期付款利息,承担本案诉讼费用共计41479元。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
刊登日期 |
2021-10-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