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金勇,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分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皖1723民初1512号 |
案由 |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
公告人 |
安徽省池州市青阳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金勇: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分公司与被告金勇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无法联系,现依法向你送达本院(2021)皖1723民初1512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民庭领取民事判决书及缴纳诉讼费通知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书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
刊登日期 |
2021-10-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