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何云凡,张小特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皖1825民初486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安徽省宣城市旌德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张小特:本院受理原告何云凡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无法向你直接送达及邮寄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皖1825民初48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0-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