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杨元慧, 广西煊丽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耒阳市水东江德泰页岩砖厂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桂0323民初53号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灵川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耒阳市水东江德泰页岩砖厂、杨元慧:本院受理的(2021)桂0323民初53号原告广西煊丽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耒阳市水东江德泰页岩砖厂、杨元慧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桂0323民初53号民事判决书,请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该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1-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