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刘江辉,赵东宇,吕常宁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0)辽0106民初10550号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赵东宇、吕常宁:本院受理原告刘江辉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依法做出一审判决,现公告向你们送达(2020)辽0106民初1055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34号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09-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