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王诗贤,KHANTHAVONGSA,LATTANA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2021)皖0828民初3176号 |
案由 |
离婚纠纷 |
公告人 |
安徽省安庆市岳西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KHANTHAVONGSA LATTANA:本院受理原告王诗贤与你(KHANTHAVONGSA LATTANA,普通护照PA0194283,中文名:谢丽)离婚纠纷一案【案号:(2021)皖0828民初3176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诉讼请求:判决王诗贤与KHANTHAVONGSA LATTANA离婚,KHANTHAVONGSA LATTANA承担本案诉讼费用】、应诉通知书、当事人须知、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醒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安徽省人民法院诉讼服务在线平台查询账户及查询密码、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9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九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1-10-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