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陆荣芝,蒋方伟, 浙江稻普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公告类型
其他
案号
-
案由
-
公告人
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人民法院
内容
陆荣芝、蒋方伟:本院受理原告浙江稻普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证据材料。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和举证期限届满后第3日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刊登日期
2021-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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