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卓庆忠,柴跃红,崔凯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0)内0203民初5832号 |
案由 |
追偿权纠纷 |
公告人 |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都仑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柴跃红:本院受理原告卓庆忠诉你和崔凯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内0203民初5832号民事判决书(判项主要内容:一、被告崔凯应向原告卓庆忠支付代偿款206万元及执行费28900元;二、驳回原告卓庆忠的其他诉讼请求)。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1-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