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任丘市新潮汽车装饰品店 |
公告类型 |
公示催告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本溪市明山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申请人任丘市新潮汽车装饰品店因承兑汇票遗失,向本院申请公示催告,本院决定受理。现依法予以公告。该票据记载:3130005148214647,票面金额2万元,出票日期为2020年11月16日,出票人锦州玉印商贸有限公司,付款银行为营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溪分行,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利害关系人应向本院申报权利,届时如无人申报权利,本院将依法作出判决,宣告上述票据无效,在公示催告期间,转让该票据的行为无效。 |
刊登日期 |
2021-11-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