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邱徐兵,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
公告类型
裁判文书
案号
(2021)宁0104民初9350号
案由
保证保险合同纠纷
公告人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
内容
邱徐兵: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与你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宁0104民初9350号民事判决书。本院判决如下:一、被告邱徐兵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原告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支付保险代偿款47197.82元并按年利率3.85%支付自2020年5月31日起至本判决确定的给付之日止的利息;二、被告邱徐兵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原告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支付保险费3999.72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120元,已减半收取560元,公告费300元,共计860元,由被告邱徐兵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1109办公室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刊登日期
2021-11-18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