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李丙次,李东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皖0603民初4940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安徽省淮北市相山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李东:本院受理原告李丙次与被告李东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皖0603民初494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1-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