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徐雷,张丽, 淮北市方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皖0602民初1653号 |
案由 |
同业拆借纠纷 |
公告人 |
安徽省淮北市杜集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徐雷、张丽:本院受理原告淮北市方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皖0602民初165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被告徐雷、张丽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淮北市方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代偿贷款本金108727.08元、利息1721.51元、公告费390元,合计110838.59元;以108727.08元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自2021年1月4日起支付利息至108727.08元偿清止;驳回原告淮北市方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2509元、公告费390元,合计2899元,由被告徐雷、张丽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0-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