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毋玉兵,张才兵,杨恩勇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上诉状副本 |
案号 |
(2021)晋0729民初648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山西省晋中市灵石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张才兵:本院受理原告毋玉兵诉被告杨恩勇和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被告杨恩勇对本院作出的(2021)晋0729民初648号民事裁定书不服,提出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上诉请求:请求撤销山西省灵石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晋0729民初648号民事裁定书,将本案移送有管辖权的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审理)。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 |
刊登日期 |
2021-11-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