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朱东升,吴清扬
公告类型
裁判文书
案号
(2021)闽0628民初303号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公告人
福建省漳州市平和县人民法院
内容
朱东升:本院受理吴清扬与朱东升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闽0628民初30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坂仔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刊登日期
2021-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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