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湛波,赵江
公告类型
其他
案号
(2021)桂0107民初4535号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公告人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
内容
赵江:本院受理(2021)桂0107民初4535号原告湛波与被告赵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调解建议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申请审判委员会委员回避权利通知书、开庭传票、原告提交的证据副本等。起诉要点:判令被告偿还原告借款6万元,计付借款之日起至付清之日止的银行利息,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2年2月11日9时30分在本院办公一区(广西南宁市衡阳西路35号)速裁三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刊登日期
2021-11-18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