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马培勇,周孝军,王生,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小河区支公司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2021)黔0403民初1025号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公告人 |
贵州省安顺市平坝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周孝军、王生:本院受理原告马培勇诉与被告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小河区支公司、周孝军、王生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黔0403民初1025号案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名单及开庭传票。你们应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1-06-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