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伍桂福,陈亮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2021)黔0111民初4969号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陈亮:本院已受理申请人原告伍桂福与被告陈亮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向你公告送达(2021)黔0111民初4969号案件起诉状副本、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期、举证期限为送达之日起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点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花溪区人民法院石板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1-11-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