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蔡明娟,罗江, 贵州天利机电市场集团有限公司贵州江利贸易有限公司
公告类型
裁判文书
案号
(2020)黔0111民初6358号
案由
追偿权纠纷
公告人
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
内容
蔡明娟、罗江、贵州江利贸易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贵州天利机电市场集团有限公司与被告蔡明娟、罗江、贵州江利贸易有限公司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黔0111民初6358号民事判决书。请你自公告之日起60天内到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第二人民法庭(石板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当事人人数提交副本,上诉至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刊登日期
2021-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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