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徐文波,第十一分公司,赵忠国,刘小平, 贵州省冶金建设公司 ,贵州省冶金建设公司第十一分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上诉状副本 |
案号 |
(2020)黔0111民初2398号 |
案由 |
劳务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刘小平:本院受理原告徐文波诉被告贵州省冶金建设公司,贵州省冶金建设公司第十一分公司,赵忠国,刘小平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原告徐文波不服本院(2020)黔0111民初2398号判决,提起上诉。请你自公告之日起60天内到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第二人民法庭(石板人民法庭)领取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 |
刊登日期 |
2021-10-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