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李林峰,郑开华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黔0122民初976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贵州省贵阳市息烽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郑开华:本院受理李林峰诉郑开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黔0122民初976号民事判决书。由被告郑开华于本判决生效后15日内归还原告李林峰借款本金1.4万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09-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