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朱红仙,杨秀勇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贵州省贵阳市息烽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杨秀勇:本院受理原告朱红仙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及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公开审理告知书、证据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及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本院定于2021年11月24日9时30分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审理。 |
刊登日期 |
2021-09-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