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刘志军,陈从初,李志坚,镇远县城市运营有限公司, 贵州淇铃交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公告类型
裁判文书
案号
(2020)黔26民终3623号
案由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公告人
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内容
陈从初:本院受理的上诉人刘志军因与被上诉人陈从初、李志坚、镇远县城市运营有限公司、贵州淇铃交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作出(2020)黔26民终3623号民事裁定书。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请你于公告之日起60日内前来民一庭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
刊登日期
2021-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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