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刘志军,陈从初,李志坚,镇远县城市运营有限公司, 贵州淇铃交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0)黔26民终3623号 |
案由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陈从初:本院受理的上诉人刘志军因与被上诉人陈从初、李志坚、镇远县城市运营有限公司、贵州淇铃交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作出(2020)黔26民终3623号民事裁定书。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请你于公告之日起60日内前来民一庭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 |
刊登日期 |
2021-01-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