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蔡峰源,江荣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黔2634民初322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雷山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江荣:本院受理原告蔡峰源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21)黔2634民初32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立案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黔东南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09-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