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苏国东,倪良强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2021)桂0521民初3656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合浦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倪良强:原告苏国东与被告倪良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2021)桂0521民初3656号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裁判文书上互联网公布告知书、当事人权利义务须知、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阳光司法网启用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三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0分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1-11-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