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韦元美,梁兵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黔2326民初593号 |
案由 |
同居关系纠纷 |
公告人 |
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望谟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梁兵:本院受理原告韦元美诉你同居关系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黔2326民初593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则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0-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