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黄林,王建毫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2021)黔2326民初1651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望谟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王建毫:本院受理原告黄林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21)黔2326民初1651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既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10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望谟县人民法院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1-09-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