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荆万山,牛彩霞,陈元章,窦福太, 甘肃中川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甘肃省白银市会宁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窦福太:本院受理原告荆万山、牛彩霞诉甘肃中川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陈元章、窦福太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成员组成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
刊登日期 |
2021-06-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