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李静,王吉祥
公告类型
裁判文书
案号
(2021)黔0602民初1237号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公告人
贵州省铜仁市碧江区人民法院
内容
被告王吉祥:本院受理的原告李静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黔0602民初1237号裁判结果:被告王吉祥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李静借款本金30000元及利息(利息以30000元为基数,自2018年10月1日起按照年利率3.85%的标准计算至付清为止);本案案件受理费人民币636元,公告费600元,由被告王吉祥负担案件受理费627元、公告费600元,本院退还原告李静9元。本公告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铜仁市中级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
2021-10-26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