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杨元华,陆文飞,潘昌,第三人-, 贵州兴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沿河土家族自治县乡镇企业建筑有限公司 ,大方县自然资源局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黔0521民初2108号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贵州省毕节市大方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陆文飞:本院受理原告杨元华与被告陆文飞、潘昌、贵州兴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沿河土家族自治县乡镇企业建筑有限公司,第三人大方县自然资源局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黔0521民初210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08-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