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李正友,汪双艳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黔0623民初1030号 |
案由 |
离婚纠纷 |
公告人 |
贵州省铜仁市石阡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李正友:本院受理汪双艳与李正友离婚纠纷一案,案号为(2021)黔0623民初1030号,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黔0623民初103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石铜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0-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