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邱苗,周忠明,曹华强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2021)黔0621民初932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贵州省铜仁市江口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周忠明、曹华强:原告邱苗诉被告周忠明、曹华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方无法联系,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1)黔0621民初932号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限期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五个严禁”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届满后15日。并定于2021年12月14日上午9时在贵州省江口县人民法院二楼第四审判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1-09-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