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孙国中,张雪粉,孙华北,孙华丽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黔0304民初7429号 |
案由 |
离婚纠纷 |
公告人 |
贵州省遵义市播州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张雪粉:原告孙国中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本院已审理终结。因本院采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2021)黔0304民初742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一、准予原告孙国中与被告张雪粉离婚。二、子女孙华丽、孙华北由原告孙国中抚养。案件受理费收取200元,由原告孙国中负担。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 |
刊登日期 |
2021-11-11 |